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泰安消防支队电动六旋翼森林、草原、高危化品灭火无人机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消防支队电动六旋翼森林、草原、高危化品灭火无人机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135万元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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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泰安消防支队电动六旋翼森林、草原、高危化品灭火无人机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价格扣除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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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后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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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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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本级 | 地址:东天门大街与龙潭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联系人:田薛亮 | 联系方式:1880538777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佳苑路22-1二楼 |
联系人:王梦元 | 联系方式:13305386693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