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垦利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监管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垦利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监管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1个包,本项目的1高限制预算资金为18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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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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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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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7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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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民丰路262号 |
联系人:盖主任 | 联系方式:0546-28905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垦利区景苑路10金辰风尚时代广场704室 |
联系人:宋女士 | 联系方式:0546-2181158 |
『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