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城市精细化及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城市精细化及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计划总投资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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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城市精细化及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采购数量:本项目共一个分包,项目计划总投资45万元。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三)实现的功能和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安全标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所要求的效果。 (八)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九)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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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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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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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 | 地址:东城潍河路东园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3272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登州路71号 |
联系人:艾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333557 18554648350 |
『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