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佃户屯孔庄、后姚庄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街道办事处要求,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佃户屯孔庄、后姚庄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40202002000011)进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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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孔庄、后姚庄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预算金额约610477.83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须达到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计划工期:30日历天;地点:开发区佃户屯孔庄、后姚庄社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标准。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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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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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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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668号 |
联系人:张倩 | 联系方式:0530-5329109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皇家学府5楼 |
联系人:李博 | 联系方式:15552069000 |
『政府采购需求-佃户屯文化广场磋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