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财政局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及竣工决算单位选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及竣工决算单位选定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造价咨询费用计取标准和方法 投标单位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规定的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最低下浮比例为30% ,下浮比例少于或等于上述规定的为无效报价。概算审核包含在咨询费用内,不另行付费。审减额在5%以内的部分甲方不再另行付费,5%以上部分由施工方支付。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以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最终审计后的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工程竣工决算费用以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最终审计后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收费基数。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竣工决算的服务费用分开计费,按照中标比例下浮。未经审计前的付款,可暂按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时的建安工程造价为依据。 注:①建安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建设项目总费用即为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决策工作开始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为止所发生的全部投资费用。②项目服务仅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和工程竣工决算费用。多次审计只收取一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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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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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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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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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州市财政局 | 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249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5-217026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莱州文昌路街道光州东街601万豪大厦 |
联系人:孙艺荣 | 联系方式:15192259789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