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花事活动(植物立体造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花事活动(植物立体造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总预算金额为1792.708192万元,不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建设地点:公安局节点、明悦山庄分车带节点、转山隧道东侧节点、转山隧道西侧节点、福地街路口分车带节点、转山西路路口节点、洪山路路口东侧节点、下井庄公交站节点、霞景路路口东侧节点、中井庄公交站节点、浆水泉路路口节点、德润中学节点、二环东路东侧分车带节点、洄龙小区公交站节点、龙奥大厦周边、奥体东路、马鞍山路周边、解放东路等道路绿化提升。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花镜施工、绿化喷灌、景观灯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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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花事活动(植物立体造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保证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 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 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 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 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 5%扣除。 6.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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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花事活动(植物立体造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保证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 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 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 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 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 5%扣除。 6.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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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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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0756号 |
联系人:孟队长 | 联系方式:0531-881508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3号楼2单元201 |
联系人:国丽丽 | 联系方式:0531-88723202;0531-88723205 ;15665760316 |
『3、施工-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