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教育局广饶县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广饶县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实力强、管理科学、社会信誉度高的运营公司一家,根据采购人需求回购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专用校车,并根据需求购置标准校车,并对所投入使用的校车进行公司化运营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阶段运营校车数量为191辆,项目年度投资约700万元(年度财政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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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规范我县校车安全管理,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2。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地点为广饶县境内,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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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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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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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广饶县教育局 | 地址:广饶县易安路5号 |
联系人:邓主任 | 联系方式:0546-69252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市广饶县府前街57 |
联系人:明先生 | 联系方式:0546-7720808 |
『附件1、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