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法院数据中心机房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机房内部的基础环境、不规则的机架、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进行整理,数据定期维护、互联网专线管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为陆拾壹万贰仟元(小写:6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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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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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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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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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平原县府前路96号 |
联系人:王莎莎 | 联系方式:0534-77600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兆丰国际招标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天玉街2 |
联系人:单工 | 联系方式:18253476688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平原县人民法院数据中心机房改造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