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安全体验中心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采购计划要求,山东天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就其所需菏泽开发区丹阳安全体验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225.195531万元,现就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菏泽开发区丹阳安全体验中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满足招标人需求。3.本项目采购货物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指定时间、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 |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李金梅 | 联系方式:0530-519509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336 |
联系人:孙海菊 | 联系方式:18354037551 |
『丹阳开发区安全体验馆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