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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2020-03-09发布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邹城市香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23-08-15 17:0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编辑:十环燕       浏览:7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邹城市香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垃圾分类站四处,运营费用包括:分类站操作员工资、保险、福利;设备的维修保养;分类站消杀、除臭;分类站运行水电费、菌种费;分类站污水处理费;分类运输车等配套设备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100个村(约2万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包含:村居垃圾分拣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及分拣员分拣工具、耗材等;每村配备的电动收集三轮车、120L四色分类垃圾桶及每户配备的30L双桶分类垃圾桶费用。以及保证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运行所需的其他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21088.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丁德贞 联系方式:18766842868
2.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2000舜泰广场6号楼601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方式:15206736703
『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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