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调查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莱芜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调查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内容为莱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对脱贫攻坚成效进行调查评估。 预算资金:1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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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按采购人给定标准,采取进村入户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返贫率”、“帮扶责任人到位率”、“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贫困人口“一条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1.5万户稳定脱贫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围绕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发生率”、“五通十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对75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整体脱贫“摘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提供评估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和电子档案。 采购预算安排:已落实。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实施,满足使用单位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规格: (1)调查机构需要具有评估评价、社会调查等业务范围,成交后不得向其他社会机构、个人转包或委托代理此项目。 (2)调查机构须具有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经验,响应文件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物理特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验收标准要求等必须遵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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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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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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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莱芜市凤城西大街235号 |
联系人:杨波 | 联系方式:0634-6113036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莱芜汶源东大街82 |
联系人:赵强 | 联系方式:15725165319 |
『济南市莱芜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调查评估服务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