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采购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约150万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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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符合相关规定。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执行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执行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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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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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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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寿光市财政局 |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 |
联系人:王磊磊 | 联系方式:5221612 |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寿光圣城街道新兴街南幸福路西3008 |
联系人:单保杰 | 联系方式:0536-5118961 |
『需求公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采购.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