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开发区信号灯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开发区信号灯工程,预算金额(1高限价)为3681088.32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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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共两个标段,详见附件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标段一:锦园京通(十字路口)、锦园向阳(十字路口) 、锦园卫育(T型路口)、北环二干(T型路口)、庐山松花江(T型路口)、松花江金山(T型路口)、牡丹江燕山(T型路口)、辽河武夷山(T型路口)、黄山嫩江(Y型路口)、光岳周公(不规则型路口)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标段二:松花江泰山(十字路口)、松花江武夷山(十字路口)、牡丹江泰山(十字路口)、牡丹江金山(十字路口)、嫩江武夷山(十字路口)、华山滦河(T型路口)、松花江崂山(十字路口)、金山汇通(十字路口)、046县道黑龙江(十字路口)、黑龙江崂山(T型路口)、牡丹江崂山(T型路口)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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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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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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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 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联系人:张晓平 | 联系方式:136063580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东昌东路星光大厦1819室 |
联系人:王保申 | 联系方式:18365972222 |
『需求方案上传.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