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系列场馆运营和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选取一家单位负责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所属场馆及其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预算安排:计划投资105万元。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选取一家单位负责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所属场馆及其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提供服务。 计划投资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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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2、项目交付的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3、项目实施的地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指定的实施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完成采购内容中所有工作。 2、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段内尽快完成。 3、效率: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从速完成。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并通过验收。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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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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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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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90号 |
联系人:吴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92801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登州路71 |
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方式:15166275328 |
『附件:2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系列场馆运营和管理项目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