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室、宿舍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室、宿舍门采购,本项目为一个包,预算资金为151.9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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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中标人保证供货时一并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4)中标人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中标人对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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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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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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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 | 地址:东营市兴荣西街15号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624760 |
2.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都市中心B座8楼801室 |
联系人:刘龙龙 | 联系方式:0546-8073766 |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室、宿舍门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需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