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陈集镇人民政府陈集镇现代高效优质葡萄示范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计划对陈集镇现代高效优质葡萄示范园项目进行采购,共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在陈集镇李庙村建设4处冬暖式大棚和2处大拱棚.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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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 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工,其中5月中旬前必须完成所有大棚墙体主体建设、钢梁及立柱主体建设、棚内水泥柱建设和翻地等工作,确保葡萄苗木正常栽种。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阿县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工期+质保期 服务效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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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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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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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阿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阿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卓其磊 | 联系方式:132875983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兴华路53号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635-618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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