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标志服装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标志服装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5.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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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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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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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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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联系人:郝德浩 | 联系方式:06327739622 |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环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区华山北路141 |
联系人:武经理 | 联系方式:13370981908 |
『服装需求方案15.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