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柳林镇中心社区南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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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柳林镇中心社区南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4202002000040;预算金额:147.3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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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安排:柳林镇中心社区南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高层面积10.5万平方米,多层16万平方米;预算金额共147.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柳林镇中心社区南区建设监理服务。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服务完毕。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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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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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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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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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巨野县柳林镇驻地 |
| 联系人:张林超 | 联系方式:13869741800 |
|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98永泰大厦2401室 |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530-6266088 |
| 『柳林镇中心社区南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需求方案.pd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