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泰安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网络租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待定 2、项目名称:泰安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网络租赁项目 3、预算控制价:50.8680万元/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况:途径泰安辖区内京沪高速、泰新高速、莱泰高速、济广高速、济徐高速、京台高速6条高速智能安全系统网络监控,合计52处,其中100M数据链路35条,200M数据链路16条,高速交警(东岳大街554号)至交警支队(东湖路39号)裸光纤一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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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后附需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3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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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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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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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 |
联系人:刘东明 | 联系方式:0538-536658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李蕾 |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