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含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生态遥感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等6类,其中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急需加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82号)相关要求,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1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同时应对可能存在的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设备、实验室分析设备也需要补充和更新,结合实际情况,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计划采购辐射环境监测设备、环境空气和污染源与应急监测设备、实验室分析与样品前处理设备。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其中A包(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预算76.5万元,B包(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预算42.4万元,C包(污染源与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预算51.6万元,D包(实验室分析能力建设)预算79.5万元,总计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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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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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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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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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17199号 |
联系人:刘健 | 联系方式:0531-6657205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 |
联系人:李德鑫 | 联系方式:0531-55699105 |
『采购需求(济南监测能力建设)-2020.3.1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