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洙溪河三期人工生态修复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洙溪河三期人工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预算A包水质污染防治设备:289.90107万元,B包建筑工程:490.09901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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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服务时间按照业主要求为准;莒南县洙边镇驻地。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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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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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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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 | 地址:洙边镇驻地 |
联系人:侯勇 | 联系方式:76237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北宫东街3299新华大厦A座13 14层 |
联系人:王迪 | 联系方式:15020970582 |
『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洙溪河三期人工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