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高集镇人民政府2020年高集镇扶贫项目(高标准养鸭棚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计划对2020年高集镇扶贫项目(高标准养鸭棚建设)进行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2个高标准养鸭大棚,每个长90米,宽17.5米,建设地点为东阿县高集镇大贝村西。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详见附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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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标的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物理特性:/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附件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交付或实施地点:东阿县高集镇大贝村西。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期限:工期+质保期服务效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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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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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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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阿县高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阿县高集镇 |
联系人:毕军民 | 联系方式:138063593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635-6180696 |
『现代农业生态循环种养化示范园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