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勘察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述:根据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分配方案相关要求和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主要目标内容,编制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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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勘察设计项目 1.2预算安排:预算控制价为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要求可研和设计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能结合湿地公园实际,完成项目科研报告和勘察设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方案成果,服务至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立项批复,并依照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要求对采购单位后期项目施工进行指导。 6.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方案成果,服务至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立项批复,并依照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要求对采购单位后期项目施工进行指导。 7.3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质保期内随叫随到。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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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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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0年3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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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
联系人:杨家彦 | 联系方式:0538-28585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500米老营房院内 |
联系人:胡晶 | 联系方式:18953829098 |
『3需求方案上传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