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胜坨镇大型垃圾清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该项目为胜坨镇大型垃圾清理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胜坨镇辖区内面积超过5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的清扫、清运、保洁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要求中标供应商每天安排6个人、三辆车对辖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所有垃圾自行依法依规处理。 本项目的预算总金额为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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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胜坨镇辖区内面积超过5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的清扫、清运保洁。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胜坨镇大型垃圾清理项目需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采购政府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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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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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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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隋强 | 联系方式:0546-20613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垦利利兴路65号楼明珠大厦A座1001室 |
联系人:周焕梅 | 联系方式:13287321799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