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刘集镇人民政府东阿县刘集镇工业园道路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提高营商环境,提高财政税收,打造现代工业园区,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要求,刘集镇人民政府特对刘集镇工业园区进行道路两侧绿化提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详见附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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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标的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物理特性:/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附件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交付或实施地点:刘集镇工业园区进行道路两侧(具体按甲方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期限:工期+质保期服务效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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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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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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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阿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阿县刘集镇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635-351403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635-6180696 |
『需求公示 (1)(3)(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