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老旧小区改造研究与项目评价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央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6月、7月、9月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都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了部署。我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15年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1995年前建成的小区作为改造重点,到2019年底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083个、建筑面积1.78亿平方米,涉及居民217万户。总的来看,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环境脏乱差、设施陈旧、配套不全等群众感受最直接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改造老旧小区40万户以上,为深入了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确实起到改善民生作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研究与项目评价。本项目分A1、A2两个子项目,预算总金额为4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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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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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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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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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纬四路46号 |
联系人:李晓 | 联系方式:05318708708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卧龙路12823-25楼 |
联系人:徐志坚 | 联系方式:13793110717 |
『省住建厅老旧小区改造研究与项目评价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