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植物造型及花球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植物造型及花球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指定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计划投资:14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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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植物造型及花球采购,计划投资为1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所供货物标准强制性条文。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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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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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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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 | 地址:东城潍河路东园 |
联系人:高女士 | 联系方式:0546-775218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东南角华泰中心B座7楼701室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546-7297977 |
『附件: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植物造型及花球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