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分为5个包,总预算为5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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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高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机构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绩效评价,特殊情况需根据项目进度及甲方要求,直至项目结束为止。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 2、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3、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要求验收合格。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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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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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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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7楼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26897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新泺大街3003宝威科技园5号楼一楼 |
联系人:宋慧玲 | 联系方式:0531-82977308 |
『高新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