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水利局符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潍城区符山水库于2009年开始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并于2010年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13}271号)规定,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因此符山水库除险加固后的首次安全鉴定已超期。现需采购潍坊市潍城区水利局符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服务机构。预算资金为5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水利局 |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综合办公大楼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36-81886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永春路与健康街交叉口华海大厦9楼 |
联系人:钱欣欣 | 联系方式:0536-2119675 |
『潍城区符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