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济南市长清区四馆项目-剧院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市长清区四馆项目-剧院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共一个包,预算为11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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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装饰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钢梯、钢墙架等金属结构工程,舞台区、观众厅、升降区、台仓等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上人吊顶和木质集成板吊顶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配电箱、装饰灯、电气配线等项目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济南市长清区四馆项目-剧院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地方等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的时间、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工期:150日历天,执行招标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严格高效。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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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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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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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长清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 地址: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
联系人:张兴龙 | 联系方式:0531-8722677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卧龙40新东方商务大厦302 |
联系人:许静 | 联系方式:0531-82055916 |
『采购需求附件:论证意见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