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监测项目,共分为1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为1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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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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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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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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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3182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标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风路322同科大厦九号楼1-201 |
联系人:陈经理 | 联系方式:15715311850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