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库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泰安市中院下发《转发省法院进一步做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岱岳区法院库藏档案完成全部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实现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现有档案全部数字化。 《==招标投标法 --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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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详见附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服务。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将设备人员安排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项目完成7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60%款项;项目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的款项;余款5%做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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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张家迎 山东科技大学 2 王崇礼 泰安市公安局 3 武装 山东农业大学 2、论证意见 2.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方案内容完整、可行 2.2本项目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采购需求内容完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专家一致认定本采购需求方案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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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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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西街 |
联系人:彭勇 | 联系方式:0538-860300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
联系人:邱娜 | 联系方式:13468048031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