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任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防技防”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区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需要建设区级校园安全监控平台,并在全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等相关工作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流媒体服务器、平台管理服务器、图片比对服务器、图片抓取服务器、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核心交换机、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智能球机、高清智能球机、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一键可视报警设备等相关配套装备的采购及安装,并包含线路铺设、传输、取电、维护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3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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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在全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等相关工作内容(后附采购设备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保证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 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行业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完毕。 免费质保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年(国家标准不足5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超过5年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项目实施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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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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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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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任城区任兴路64号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方式:0537-21067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B座14层 |
联系人:高芳 | 联系方式:13583789736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