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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03-25发布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及提升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23-08-19 12:25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十环箐       浏览:6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2020年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及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及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及提升项目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21.46169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2020年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及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86613375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李玉苹 联系方式:18953893288
『附件: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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