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辖区内涉渤海区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辖区内涉渤海区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预算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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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调查评估范围为以广利港区为中心,各方向向海外扩15km。对区域内历史及现状海洋生态环境进行调查评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要求范围内生态环境的调查,对广利港近年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明确影响结论,为下一步港区开发建设提供参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及报告编制。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本项目所需完整有效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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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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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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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
联系人:商主任 | 联系方式:153183706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红河路219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515室 |
联系人:印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36663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