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交通运输局京沪高速商河殷巷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项目前期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商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路网布局规划情况,拟在殷巷镇域内增设京沪高速互通立交一处,并设置连接线与既有干线道路联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互通立交选址、选型方案、连接线工程方案需经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确认。本项目预算为3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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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发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与规划、文物、水利等主管部门现行规定,编制京沪高速商河殷巷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及必要的前期专项报告,完成至项目核准立项前的全过程咨询工作以及初步设计批复前的专项报告、意见获取工作。 2、需实现的功能:获得省发改委核准立项。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建设必要性、经济社会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量分析及预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并对财务、经济费用、土地利用、节能等进行评价,内容和深度需满足《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要求,并通过交通运输厅审查,取得行业意见。项目申请报告包含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等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内容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要求,并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文件。其它专项报告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编制要求,通过专家审查,按规定及项目需求取得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等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5、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委托方工作安排进一步确定。 6、需满足的服务期限、效率等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取得交通运输厅关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交通运输厅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省发改委核准意见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8、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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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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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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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商河县银河路189号 |
联系人:王局长 | 联系方式:0531-8488557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8-2号 |
联系人:吕培洲 | 联系方式:0531-67890919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