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弥河运行维护中心青州市弥河防洪治理巩固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对青州市弥河防洪治理巩固提升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预算:24.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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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对青州市弥河防洪治理巩固提升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数量:两个包; (3)预算安排:A包(工程造价咨询)16.8万元;B包(财务决算审计服务)8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环保节能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 (2)服务地点:青州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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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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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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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弥河运行维护中心 | 地址:青州市弥河镇东南河村 |
联系人:李静 | 联系方式:0536-320149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汉峪金谷汉峪金谷汉峪金谷A2-2-602.603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90587 |
『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