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金山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金山塘坝建设于1953 年,控制流域面积 0.398㎞2,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工程遗留问题多,经多年的运行,坝体老化、局部损坏严重,严重影响城市汛期安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此,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安全排查办法》,2019年10月份我单位对金山塘坝进行安全评定,经评定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应尽早除险加固。据此,计划对金山塘坝进行水库清淤、坝体及溢洪道等部位加固除险和周边环境提升工作。首1行金山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招标项目的采购工作。共分为一个标段。 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3482万元。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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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金山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招标采购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的所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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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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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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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 |
联系人:李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99022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需求方案金山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招标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