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组织提升示范城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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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随着商河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规模扩张和人口增长,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交通问题逐步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这一问题如不抓紧解决,不仅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对商河县的发展环境造成很大制约。因此,必须从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立足于抓实、抓细、抓近、抓紧的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先急后缓,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等原则,依托、引进专业化社会机构,采取大队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统筹解决当前道路交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明显缓解全县交通拥堵状况, 为努力建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幸福的温泉生态城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计划设计交叉口路口10个,设计区域微循环提升2个,优化交通信号路口38个,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1个城区。预算8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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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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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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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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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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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山东省商河县彩虹路交警大队 |
| 联系人:刘铭 | 联系方式:0531-84879889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市南区香港中路100 |
| 联系人:李洋 | 联系方式:17753125658 |
| 『需求方案.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