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通过采集企业用电数据,包括生产用电、环保设备用电,实现对企业的非现场执法。预算资金为15354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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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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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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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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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 |
联系人:崔咪咪 | 联系方式:158226801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路中建华府58栋6 |
联系人:田经理 | 联系方式:0534-2386058 |
『需求方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