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棣县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和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无棣县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和监理,位于无棣县,涉及海丰街道办事处、小泊头镇、信阳镇、佘家镇、水湾镇5个镇办。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共涉及李沽河村、栗家村、庞家集村、前孟桥村、筛罗坡村、海丰街道办事处、吴季李村、董桥村、皂户张村、姬家村、小王村等11个行政单位的土地。项目建设规模53.6公顷(合804亩)。 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内容为建筑垃圾清表工程、边坡综合整治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水域综合整治工程四大项工程,其中建筑垃圾外运8177m3;土方清淤7993.35m3,人工边坡修整6142.13㎡,草皮护坡8816.58㎡,沟清淤2717.20m3;栽植白蜡1040株,栽植龙柏60330株;枯草芽孢杆菌整治水域369816.89㎡,光合细菌整治水域369816.89㎡。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29万元,其中施工预算为125.98万元,监理预算为3.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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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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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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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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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无棣县海丰十六路西首路北办公大楼 |
联系人:沙科长 | 联系方式:1390649357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一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滨州无棣海丰十八路西首 |
联系人:张云桃 | 联系方式:17554399679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