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平原县第七中学(中英文1中学)餐厅灭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七中学(中英文1中学)餐厅灭火设备采购项目,预算396094.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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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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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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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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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平原县平安东大街218号 |
联系人:肖主任 | 联系方式:0534-42021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东风东路2269号德百物流批发城C2号楼商业06号 |
联系人:李付亮 | 联系方式:15253455215 |
『需求方案-平原县第七中学(中英文1中学)餐厅灭火设备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