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警察大队光明路与西昌路环岛路口、解放路与汇泉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警察大队光明路与西昌路环岛路口、解放路与汇泉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A包预算价为115.029万元,B包预算价为3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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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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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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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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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市中区西昌路22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632-36576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泰和家园沿街门市 |
联系人:毛经理 | 联系方式:15726372203 |
『公示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