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汇贤小学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汇贤小学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为9.3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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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满足汇贤小学学校物业服务需求; 实施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汇贤小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项目说明。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满足汇贤小学学校物业服务需求,保证服务质量。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 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无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招标的规范要求执行 物理特性:无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招投标完全响应国家对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要求。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4%的加分 节能产品价格给予 4%的加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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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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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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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天桥区汇贤小学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马鞍山路27号 |
联系人:常文 | 联系方式:1300658658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东都国际4号楼1503室 |
联系人:房玉敏 | 联系方式:0531-69921116 |
『汇贤小学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