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分两个包,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分别是1包:印刷服务定点采购;2包:广告制作定点采购,服务期限为两年,每包选取两家定点服务供应商。 本项目预算金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50万元/年,广告制作定点采购13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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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为两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及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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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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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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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 地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联系人:李海涛 | 联系方式:13780790877 |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庐山路1188华泰国际金融大厦 |
联系人:丁女士 | 联系方式:18562951529 |
『附件:本项目参数.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