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鄌郚镇人民政府昌乐县鄌郚镇刘庄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刘庄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计划实施道路修缮硬化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带补植及景观公园建设工程、村内美化工程、村内墙体建设工程、阵地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共105.459115万元,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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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昌乐县鄌郚镇刘庄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具体采购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实施刘庄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程,刘庄村立足自身发展,计划打造环境优美的村居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工。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质量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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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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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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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鄌郚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乐县鄌郚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战培新 | 联系方式:0536-66111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清新社区东风东街4899金融广场6号楼606室 |
联系人:隋晓玲 | 联系方式:17854231980 |
『附件-需求方案、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