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设计、勘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保障措施,使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组织、有重点、有秩序的深入开展。现对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设计、勘测项目进行采购。项目预算:110.0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标段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设计、勘测项目设计标; 第二标段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设计、勘测项目勘测标。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及磋商文件标准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安丘市辉渠镇、郚山镇、大盛镇、新安街道、凌河镇、石堆镇等乡镇。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工期、效率等要求: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 | 地址:安丘市青云山路385号 |
联系人:潘婧 | 联系方式:802508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安丘市兴安路北段蓝星国际商务大厦A座14楼 |
联系人:李庆伟 | 联系方式:0536-4335598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