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新泰市人民法院司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210.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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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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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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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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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人民法院 | 地址:新泰市杏山路309号 |
联系人:陈晨 | 联系方式:72588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96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 |
联系人:张富辉 | 联系方式:0538-7211268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