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购置健康小屋产品系统设备及1+N整套产品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购置健康小屋产品系统设备及1+N整套产品系统,本项目为1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购置健康小屋产品系统设备及1+N整套产品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 准、规范:依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各5%比例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项目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大桥镇卫生院。 7、需满足的项目售后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保期二年,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提供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等现行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6日起,至2020年4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马店二区 |
联系人:张文萍 | 联系方式:8809936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21名人广场富华居C座1-1101室 |
联系人:孙经理 | 联系方式:0531-59827285 |
『【需求方案定稿】大桥卫生院健康小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