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朐县柳山镇人民政府临朐县柳山镇人行道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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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朐县柳山镇人行道改造工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总预算为:5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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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采购预算 G02 其他工程 563万元 G03 其他服务 6万元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项目完成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 期:签订合同后组织施工,60日内全部工程竣工完成。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30%,第二年付至60%,第三年付至80%,第四年无息付清余款。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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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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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5日起,至2020年4月8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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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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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柳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柳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
| 联系人:侯主任 | 联系方式:05363300620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凤凰路2116海信创智谷2号楼10楼1001室 |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3356728375 |
| 『论证意见.pdf』 | |

